关于开展安徽工程大学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系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程鑫慧发布时间:2023-11-27浏览次数:755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促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校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系部评选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各学院、各部门评选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系部,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充分激发各单位参与学校文明创建的积极性。

2.文明学院、文明处室的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对照评比标准实施自查,符合条件地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评选将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文明系部由各学院根据指标自行评选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3.文明单位的评选每年开展一次,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或“文明系部”称号。评选实行年度复查制度,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荣誉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二、评选指标

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按照申报单位的30%的比例进行评选;文明系部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评选1-2个。

三、评选程序

1.自我总结。各学院(部门)对照附件《安徽工程大学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评选标准》要求开展自查,形成总结报告,可提供特色佐证材料(如获奖证明、新闻报道、各类重大成果等)。自评过程应客观评价、如实反映创建情况。12月10日前,各学院(部门)将总结报告、特色佐证材料等报送党委宣传部(文明办)A1105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邮箱:AHGCXMTSP@163.com)。

2.实地查看。12月10日-20日,考评组(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报对象集中组织开展实地查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评价排序。根据自评报告、实地查看情况以及其他参考情况(包括违规违纪违法及其他责任事故等情况、线上线下各类不文明情况、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协会评选情况等)进行评价排序。

其中,违规违纪违法及其他责任事故等情况、线上线下各类不文明情况由校纪委办与宣传部统计提供,文明宿舍、文明班级评选情况由学工部提供,文明社团评选情况由校团委提供,文明协会评选情况由校工会提供。

4.评选表彰。最终考评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报学校党委审议通过后,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予以表彰。

四、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

2.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诚信事件、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3.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4.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5.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6.其他对学校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违规事件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明单位申报以及文明系部评选上报,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2.各单位要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和展示形象的重要平台,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动各单位展新貌、树新风,推动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有实效、有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师生的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联系人:吴老师、程老师

联系方式:0553-2871196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评选标准》.docx

                                                                        安徽工程大学文明办

2023年11月27日